关于塞尔维亚供货要求的公告(二)

发布时间:2020-09-02 09:10:41

尊敬的供货单位:

为响应紫金矿业集团海外权属企业的通关需求,现对发往塞尔维亚的货物提出以下文档类要求,并严格执行:

1. 设备装箱前拍摄整体外观照片和铭牌照片;

2. 提供电子版英文技术说明或说明书(与随设备的文件一致);

3. 提供合格证照片;

4. 化学药剂提供MSDS,电缆提供厂家型号声明。

以上文档资料请在提供件重尺时一并发至邮箱18917672785@163.com,同时所提供件重尺数据必须与铭牌数据一致。如在发货前未提供如上资料,则供货单位必须承担500元/每份订单的违约金,特此告知!




紫金矿业物流有限公司

2020-9-2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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